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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讀須知
1. 不限學歷及年齡,皆可報名修讀。唯各個課程之入學條件有別,申請人必須以個別課程之入學條件為準。
2. 請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兩張分別填寫報名費和學費的支票(升讀第二年的除外),學費並不包括講義費用,寄交「香港堅道16號教區中心10樓教區聖樂委員會課程部收」。
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"
Hong Kong Diocesan Sacred Music Commission" 申請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所遞交的文件收生用途。
3. 逾期報名者,需另繳附加手續費港幣$1,000正。
4.
舊生報名日期:2023年6月24日至7月21日
5. 新生截止報名日期:2023年7月28日(星期五)
6. 若申請人符合課程入學條件,本會將邀請申請人參加面試。
7.
面試日期:
(1) 聲樂、風琴、對位和聲學、視唱訓練 : 2023年8月6日(星期日)下午2時開始 ;
(2) 指揮: 2023年8月7日(星期一)晚上7時30分開始 ;
(3) 基本樂理: 2023年8月10日(星期四)晚上7時30分開始 ;
地點 : 香港堅道16號教區中心6樓。
目的 : 是為進一步了解申請人,並不表示本會已取錄申請人。如未能出席面試, 本會將不會另作安排。本會將依據個別課程的入學要求決定是否取錄申請人。在任何情況下,本會有權決定是否取錄申請人。
8. 風琴課程(第一年)的申請人需於本會確認其申請後的一星期內提交面試日彈奏之曲目。
9. 聲樂課程(第一年)、樂理及視唱訓練課程(第一年)的申請人,本會將按申請人面試之表現及音樂程度建議加修相關訓練課程。申請人必須同時報讀該建議加修課程,才獲正式取錄。
10.
開學禮日期:2023年9月1日(五)晚上7時30分,於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25號玫瑰堂舉行。
11. 學員一經取錄,學費概不發還;如未獲取錄,除報名費外,所繳交之學費將於面試結果公佈後兩星期內退還。
12. 開課前,本辦事處將發出上課通知信。
13.
凡出席所修讀科目滿80%或以上課程者,經考試合格,可於該學年結業聖樂分享會時領取該學科之聽講證書。
14.
凡連續完成兩年制基本樂理課程 (第一及二年),其總出席率滿80% 或以上,經總考 (包括:禮儀、聖樂歷史及樂理) 合格者,將授予修業文憑。
15. 學員需依時完成導師所發給的功課,如無故欠交功課三次者,導師有權終止該學員的上課資格。
16. 學員遲到超過15分鐘或以上,該堂將當作缺課。
17.
如學員臨時告假,需在上課前的下午通知導師,或致電:2522-7577 聯絡聖樂委員會辦事處轉告導師。
18. 學員在學年內應盡量出席整年的聖樂活動及教區慶典。
19. 聲樂、風琴及指揮課程的學員必須出席選科導論,並需於修畢選科導論後兩星期內,主動與導師相約上課。
20.
上課期間,學員未經導師同意,不得擅自錄音或錄影。
21.
本課程概覽只供參考之用,內容在出版後或有改動。本會保留隨時修改內容之權利,而毋須另行通知。
22. 如報名人數不足,本會有權取消該課程,並於有需要時更改任何原定課程之導師、上課時間、地點及內容。

 

停課須知

1.
公眾假期及八號或以上風球,一概停課。
2. 上課日中午12時正仍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,是晚課程取消。
3. 黑色暴雨訊號在下午3時仍懸掛,是晚課程取消。
4.
紅色暴雨警告懸掛時學員仍需上課。
5. 所有課程,應在既定的時間表內完成;如學員在指定上課的時間缺席,導師將不另行補課。
唯因天氣惡劣或突發事件而暫停的課程,可獲順延。

 

獎學金申請

       凡參加課程者可申請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友培育基金獎學金,申請表格可登入教友培育辦事處下載2023新修訂之表格。本地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7月31日